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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

2021-04-19 01:04:48|285|起点商标网
关键词:2017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查处商标侵权十大典型案例! 十大 监管部门

2017年,商标局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要求,以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为重点,全面推进商标专用权保护工作,有效保护了中外商标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维护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秩序,为推动市场主体运用商标品牌战略实现创新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2017年,全国各级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共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6985件,案值33348.33万元,罚没金额44307.22万元。

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查处侵犯五粮液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


2017年3月,江苏省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移送案件通知书,反映其查扣了一批当事人周桂郎销售的使用今世缘、海之蓝、五粮液等商标的白酒,经厂家辨认系商标侵权商品。经查,2016年8月,当事人在其经营的清河区尊泰酒业经营部内结识了上门推销的中年男子许某,得知其手中有大量以次充好的灌装酒。当事人试卖一箱假酒后尝到甜头,随即联系许某购进侵权白酒并通过门店销售。当事人销售的涉案侵权商品包括今世缘典藏10年、今世缘国缘淡雅,洋河天之蓝、海之蓝、梦之蓝及五粮液等品牌,共计678瓶。依据淮安市淮阴区物价局价格认定分局出具的价格认定结论书和当事人陈述,累计违法经营额8.79万元。当事人的行为构成《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的侵权行为。


另据调查,当事人于2017年3月20日因销售侵权假冒白酒受到市场监管部门的行政处罚,淮安市清江浦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知假买假、重复实施违法的行为,依据《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的规定给予从重处罚,依法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权行为,没收侵权商品,罚款35.17万元。案件经复议机关审查及人民法院行政裁定,均认定当事人在一年内两次销售假酒应予重处。目前,涉案产品的生产源头许某已被追究刑事责任。


典型意义

此案涉及多个地区,市场监管部门与公安机关协同作战,在第一时间固定关键证据,并开展跨区域联合执法,同步出击,从销售环节入手查清侵权商品的生产、加工、制作、灌装、包装、运输、销售环节的整个证据链。办案机关对当事人一年内两次售假的行为从重处罚,体现了过罚相当的原则。通过此案的查处,假冒产品生产源头的违法者最终受到刑事处罚,体现出行政司法衔接的高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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