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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聪明"、"长寿",消费者还会买账吗?

2021-04-14 16:04:22|243|起点商标网

“经常用脑,多喝六个核桃”这句广告语使“六个核桃”品牌饮料为广大群众所熟知。“六个核桃”商标被侵权这事大家肯定有所了解,六个原浆核桃”被判赔偿12万余元,“六个慧仁核桃”生产商被判赔偿15万元。

但最近“六个核桃”却惹上了麻烦,著名打假人王海买了“六个核桃”,喝了以后认为它对自己的大脑没帮助,并非“聪明的选择”,且称发现核桃仁没有保健治疗作用。

王先生起诉了河北养元智汇饮品股份有限公司及“六个核桃”代言人陈鲁豫,要求法院确认“六个核桃”的外包装、电视广告、网站内容均虚假,陈鲁豫利用自身影响代言虚假广告,构成欺诈,要求其退货并赔偿500元。

虽一审法院以依据不足驳回了王海的诉讼请求,但王海选择继续上诉。

那么,酸奶是属于第几类呢?

酸奶属于商标转让中第二十九类,您可以在起点商标商标“食用油坚果肉”中找到该类别的商标,【2907】- 奶及乳制品小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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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独有偶,“长寿村的神奇秘密”的莫斯利安在进入入香港市场也没忘继续打这个一直存在争议的“长寿”概念。但事实上,莫斯利安的“长寿”噱头此前在国内备受质疑。

对于这种宣传,外界曾多次提出质疑称,其宣传的“延缓肠道衰老”、“常喝长寿”等内容,涉嫌误导消费者。莫斯利安与其他酸奶产品的营养成分并无二致,长寿只不过是广告公司精心打造的噱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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